“我們現在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可按照標準內容一項一項對照、一步一步落實,比起過去更加有條理了。”衢州東港環保熱電有限公司特種設備管理負責人周春光告訴記者,自從去年浙江衢州率先發布《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及評價方法》地方標準規范后,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有了明確的參照體系,相關工作開展變得有章可循。 衢州市質監局特監處處長鄭慶有介紹,《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及評價方法》是衢州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標準體系過程中最先發布實施的一項標準規范。標準在結構上分為正文和附錄兩部分,在正文中規定了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的范圍、術語定義,并規定了特種設備管理機構、人員配備、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檢驗申報等多方面要求及具體的評價方法;附錄部分包含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技術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內容,對正文內容做了必要的補充。 “在開展區域試評過程中,我們排查了270多家企業,以標準規定的方法評估出7家高風險主體,其中的1家高風險企業果真就在短期內發現了問題。”衢州市質監局總工程師鄒加文說,標準的評價體系可以較為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特種設備風險情況,自2017年9月發布后,已在許多企業里得到了實際運用。 為響應國務院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要求,衢州近年來著力組織開展以《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及評價方法》為基礎的特種設備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管控以及隱患排查分類治理系列地方標準的制定工作。“衢州高度重視特種設備安全,發布《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及評價方法》就是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主體對于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能力。”衢州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自覺落實主體責任,加之有效的監督管理,可以使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得到更及時的發現與處置。 評價信息還可作為監管的依據,提升日常監管的效率。鄒加文介紹:“我們正在建立特種設備信息監管平臺,把日常工作信息錄入平臺后,將形成當天的評價數據,實現特種設備的動態智能監管。針對風險較高的企業,可進行重點的關注。” 據了解,衢州今年將繼續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系列地方標準的制定發布工作,進一步擴大標準的應用范圍,計劃向800家以上單位予以推廣實施。 |